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1190042(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1190042)
二、项目名称:老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利济、荣校、严家桥社区污水处理工程等19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瑞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单元12层1201号
中标(成交)金额:72.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瑞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提供老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利济、荣校、严家桥社区污水处理工程、新都区石油学院排洪沟整治工程、绕城高速以内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狮子湖片区、蜀龙路至大件路片区、新都区南门河防涝整治工程(绕城大道至毗河段)、新都区严家坡排洪沟整治工程、新都区石板滩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新都区斑竹园镇龙桥堰支渠迁改工程(大江社区、丰收社区片区)、天柏路(香城大道至新竹大道段)、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新都区帝标家居段老锦水河改造工程、清白江堤防整治工程、2015年河渠污染治理—军屯电管站低沟等4条河渠工程、2016年新都区新民镇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综合配套工程、2016年新都区马家镇、斑竹园镇高端经济示范作物基地农田水利设施综合配套工程、2016年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新都区2018年“7.2”“7.11”洪灾毗河水毁工程修复加固项目、新都区2018年“7.2”“7.11”洪灾清白江水毁工程修复加固、新都区2018年“7.2”“7.11”洪灾西江河水毁工程修复加固、2017年毗河堤防薄弱环节建设工程共计19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项目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文件及相关规范的具体要求,完成新都区19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3)《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5)其他相关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等。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工作(不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期。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编制《新都区19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新都区19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将成果资料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取得报备回执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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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费艳雪(采购人代表)、梁春洪、周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6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5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028-64624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徐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徐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