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1270064(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1270064)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9号2-1C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经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服务 | 提供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 供应商做好财务报表核实审计的相关组织工作。供应商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以恰当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进行风险的评估。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对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需及时通知采购人。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关于财务报表有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供应商应当给予书面或口头的解答。在审计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当根据情况对采购人会计处理事项提出改进意见等。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单独审计报告,一式肆份。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利(采购人代表)、李宇、王远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的79%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1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6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其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未允许最后报价,原因均为:未提供实质性要求承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育英路838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028-6071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张先生,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