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偃师市水利局偃师市首阳山镇第一、第二集中供水厂局部改造工程-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偃师,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编号:偃政采2021【02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22】 |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镇第一、第二集中供水厂局部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1年01月26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2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河南省普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孟州市槐树乡后刘庄村 | 1,69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偃师市首阳山镇第一、第二集中供水厂局部改造工程 | / | 60日历天 | 赵晓晨 | 豫241141560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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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晓波(组长)、李琳、彭端伟(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4,83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2月09日 至 2021年02月10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偃师市水利局 |
地址: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38379171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6号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52362985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15236298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