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广丰区丰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审字[202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
①.西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管径≤DN1500)127.24km,入户管146.76km,新建化粪池685座,内源治理河道长度2.86km,生态修复面积14300m2;
②.卧龙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管径≤DN1500)38.80km,入户管39.42km,新建化粪池180座,内源治理长度2.73km,生态修复面积2400m2;
③.水库源头治理工程:1座,治理水库(流坑水库)面积54830m2,新建1座5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新建污水主管及入户管网2.41km;
④.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座,分别为石牛头采矿场(治理面积1.39hm2)和永丰镇南屏采矿场(治理面积1.83hm2),总治理面积3.22hm2;
⑤.垃圾处理系统完善工程:新建通讯桥清洁站、小康城清洁站、老别谭清洁站、二中清洁站、创美清洁站、三官殿清洁站、西溪清洁站、白鹤畈清洁站、裕丰清洁站、环城路清洁站、高新区清洁站、黄家淤清洁站等12座清洁站渗滤液预处理站,新建处理规模45吨/日餐厨垃圾处理站1座;
⑥.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在原有35000吨/日处理量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扩容至50000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⑦.生态湿地工程:建设2个生态湿地,配套工业园区污水厂及城市生活污水厂出水生态处理;
⑧.面源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广丰区丰溪河两岸水土流失地区,建设面源生物拦截带5.5km,种植水土保持林30000m2;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6.99亿元。其中建安费为6.058亿元
2.3.发包范围: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土石比勘察等(含设计所需的一切勘察、勘探、勘测、外业见证内容),并出具各阶段勘探报告。
2.4.本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67万元(含外业见证费),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执行广公管办[2020]3号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事项)要求。
2.5.勘察工期:30日历天。
2.6.项目勘察难点:本工程红线范围较大,涉及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色处理;具有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有大型深埋过河的地下污水管网工程,且本项目排水工程设计为大型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
3.3.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原件)。
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报名申请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报名申请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3.4.提供一个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承担过勘察合同约167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业绩材料一律凭1种能证明勘察企业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6.外省勘察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
3.7.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注: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2、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1年2月22日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本项目为纸质开评标。
4.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14:30
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和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jxgfggzy.ccoo.cn)发布。
7.其他说明事项
7.1.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工作行程安排及防疫措施。针对人员流动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
7.2.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勘察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勘察合同,并履行勘察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7.3.本工程勘察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潘小军 联系电话:15946807648
招标代理:丰城市兴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19808063378
招
标
单
位
| 法定代表人:
(盖单位章)
2021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
|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盖单位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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