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美容中心、口腔医院外观及附属设施改造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美容中心、口腔医院外观及附属设施改造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委托发布,2021-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医学美容中心、口腔医院外观及附属设施改造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编号:2021-SG-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n


本招标项目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美容中心、口腔医院外观及附属设施改造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美容中心、口腔医院外观及附属设施改造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项目编号:2021-SG-009

2.3建设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东城校区内

2.4建设规模:包含外立面改造、室外雨蓬、室外停车场、大门改造、院内广场工程等。

2.5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招标人发出项目实施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 从2021年4月开始。

2.7招标范围:包含外立面改造、室外雨蓬、室外停车场工程、大门改造、院内广场等。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2.9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10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执业资格,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电话:0773-382536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人:苏定权

电话: 0773-28020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花样年花样城5A座

邮编:

联系人:陈红文

电话:0773-8990050

电子邮箱:/

日期:2021年2月8日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docx

16.4K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山东省西周小学教学楼、传达室、临时板房、回填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苏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年污水到户支管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中国石化销售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厦边加油站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线下][招标]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采购机车检测升级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临潭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子产品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雷达液位变送器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台式电脑采购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黑龙江技术开发公司静态平衡阀采购询价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