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 【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 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 统http://59.52.254.106:8893/loginPage”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
(4)现场拟派人员:总监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安装类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类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总计11名(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5)特别提醒: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现场拟派人员(11人)中标后不得变更,监理员在中标后按国家相应规范配备。
(6)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上岗证,专业配套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内或在不良记录期间内的监理单位的投标申请。
(8)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以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电子化开评标。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 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不可抗力因素,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得变更。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12)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13)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4)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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