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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08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7,截止日期:2021-3-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0074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0074001项目名称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AJB190009-01ZG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2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2月19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B190009-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宁新区管审备[2018]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85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85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工程规模: 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际企业研发园内,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拟全部改造成人才公寓。国际企业研发园人才公寓利用现有的4栋毛坯建筑进行室内改造,结构加固,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配套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改造,固定家具、电器采购配置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7030.30m2,单体建筑面积16757.58m2,装修改造部分面积为58404.17m2,装修改造部分造价约为10000万元。地上层数:13层,建筑高度:47.55m。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电梯厅、二层及以上人才公寓。
2.1.3合同估算价: 1258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4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工程施工(包含建筑结构及安装改造、加固改造、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智能化安装、空调通风安装、消防改造等)、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厂房除外)(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②社保要求:2020年 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职员。(2)施工负责人: 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考核 B类证书(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②社保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②社保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注:所有牵涉到核查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厂房除外);(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无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3.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9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第7条中第(2)条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4.3、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3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8);中(0.6);差(0.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良(2);中(1.5);差(1);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5);中(1);差(0.6);无(0)
总平面布局3: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3);良(2);中(1.5);差(1);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9分之间酌情打分。

优(9);良(8.1);中(7.2);差(6.3);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2);良(1.5);中(1);差(0.6);无(0)
建筑造型2: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2);良(1.5);中(1);差(0.6);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5);中(1);差(0.6);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8);中(0.6);差(0.4);无(0)
绿色建筑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中(0.3);差(0.1);无(0)
绿色建筑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良(0.4);中(0.3);差(0.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8);中(0.6);差(0.4);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8);中(0.6);差(0.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2.设计单位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得1分(满分1分,证书不齐不得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的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业绩可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可不提供),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苏建招办[2018]3号文附件和苏建招办[2018]4号文附件2和附件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因素增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故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①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若在该业绩中作为牵头方,则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若在该业绩中作为参与方,则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②投标人业绩与总承包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业绩可不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可不提供),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分;

(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9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3分,其次2分,最次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择优原则为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商务标的平均值下浮5%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设计及施工方案优的排序越优;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优秀的排序越优。


2、定标因素:


(1)价格


(2)设计及施工方案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书面答辩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定标办法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组织招标。


定标方案附表:定标因素得分标准


1.价格


报价优惠程度合理性,以商务标的平均值下浮5%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偏离幅度越小的排序越优;若报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幅度相等的,则报价低的排序优于报价高的排序。排序分分别为:3分,2分,1分。权重 : 30%


2.设计及施工方案


定标委员会以定标候选人提供的定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文件作为评分的依据,根据以下几方面进行打分:①设计思路及方案的先进性②施工方案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③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保障措施得力④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排序分分别为:3分,2分,1分权重 : 35%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题时间为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3分,2分,1分。权重 :35%


8.5 本项目最高限价12580万元【其中设计费100万元,施工费124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其他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宁六路606号

地址:绿地之窗物业楼6楼606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英工

联系人:蒋小娟

电话:15295712394

电话:025-85100321

传真:025-58538050

传真:025-85100352

电子邮件:28201420@qq.com

电子邮件:jxgczx@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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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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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B190009-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宁新区管审备[2018]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85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85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工程规模: 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际企业研发园内,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拟全部改造成人才公寓。国际企业研发园人才公寓利用现有的4栋毛坯建筑进行室内改造,结构加固,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配套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改造,固定家具、电器采购配置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7030.30m2,单体建筑面积16757.58m2,装修改造部分面积为58404.17m2,装修改造部分造价约为10000万元。地上层数:13层,建筑高度:47.55m。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电梯厅、二层及以上人才公寓。
2.1.3合同估算价: 1258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4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国际企业研发园2号、3号、4号、5号楼装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工程施工(包含建筑结构及安装改造、加固改造、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智能化安装、空调通风安装、消防改造等)、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厂房除外)(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②社保要求:2020年 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职员。(2)施工负责人: 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考核 B类证书(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②社保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②社保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注:所有牵涉到核查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5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厂房除外);(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无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3.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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