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应当委托发布,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应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起点接现状杏坛镇二环路-顺创路交叉口,往南与规划线位一致:以桥梁形式跨越东海大河后与西乡路平面交叉,与规划路1 平面相交(不含交叉口),终点接规划马海大道(不含交叉口)。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6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布设给排水、照明管线,道路红线60m,路线全长约1.373km,全线桥梁1 座,箱涵2 座;行车道面积为62700 ㎡,特殊路基水泥搅拌桩总长约443532m,给水管长3976m,雨水管长4304m,污水管长3769m,路灯208 套,绿化带面积13676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845.57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9886.31 万元。
2.3 服务期:自造价咨询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及结算价备案完成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提供从概算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及结算价备案完成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进行预算对数及备案的相关事宜;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提供进度款(计量)咨询服务;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协助资金计划编制;按招标人要求的竣工结算核对(含送审结算资料整理);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如需);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
备注:基于投资建设成本控制原则,即中标人编制的概算金额不得高于招标人已批复的总控金额,中标人编制的预算金额不得高于招标人已批复的概算金额,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02,237.53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折率报价不得高于100%。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
2.6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造价咨询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类别: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件加盖单位公章。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注: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 月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担保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3月1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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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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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系人:林小姐
|
电 话:0757-26362845
| 电话:0757-833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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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zgydf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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