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委托发布,2021-02-08,截止日期:2021-3-10,公告主要内容为:佛山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专项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专项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建设规模: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季华路北延线王借岗大桥,向北平交罗务路,终点止于工贸大道一期设计起点。全长2.948公里,桩号K2+268.305往北路段受高压电塔影响,中分带宽度变化较大,根据规范要求,该路段定线采用左右分幅设计,左幅路起点桩号为LK2+306.587,终点桩号为LK3+000,右幅路起点桩号为RK2+319.664,终点桩号为RK3+000。标准横断面宽45米,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为80Km/h(桩号K0+000~K0+460.161 路段时速为60km/h),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项目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建良安涌中桥1座,新建良安截洪沟中桥1座,新建规划2#涌箱涵1座,新建规划7#涌箱涵1座,平交口4处。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综合、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照明、海绵城市建设等。
投资项目概算总造价为1,096,506,732元,其中建安费574,767,641元。
2.3计划服务期:暂定24个月,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核备意见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检测人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提交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27,973.6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R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和以往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4.1.1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 投标人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专项检测或交工检测或竣工检测工作业绩。
4.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2.1项目负责人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2.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或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3.7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 月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3?月10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3 月10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 月10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30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znjj/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9.异议和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廖小燕、莫劲松
电 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曾水清、黄智桉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9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定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