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物流产业区朱家山路(肖里洞路-南禾路段)道路建设工程EPC已由郴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郴高复【2021】2号文批准建设,以郴高复【2021】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抗疫特别国债,招标人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物流产业区朱家山路(肖里洞路-南禾路段)道路建设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郴州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高新区东河组团北片区内,为朱家山路道路工程(肖里洞路至南禾路段),项目起终桩号为K0+552.251-K0+937.607,道路长400m,路幅宽度24m,包含道路土石方、路基、路面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伍万陆仟肆佰零贰元整(¥12656402)
2.5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具有在建项目;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得具有在建项目。(提供近6个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述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 2021 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431 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疫情期间前来领取暗标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4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3 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
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1980号文件和代理合同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10.4根据《郴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提供身份证及健康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电话:0735-2654978。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5-81819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园路老苏仙区委3楼
联系人:张灿明、邓美林
电话:13217358935/13407353456
邮箱:1347505997@qq.com
文档附件: |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物流产业区朱家山路(肖里洞路-南禾路段)道路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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