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公告中:
采购需求
畜肉、禽蛋类;水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奶制品类;其他副食品类;方便食品类;蔬菜、水果类等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一个品目,以上货物均为国产产品,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现变更为:
采购需求
畜肉、禽蛋类;水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奶制品类;其他副食品类;方便食品类;蔬菜、水果类等,共招3家供应商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一个品目,以上货物均为国产产品,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原招标文件中:
3.2招标代理服务费:
3.2.1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人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货物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3.2.2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3.2.1的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现变更为:
3.2招标代理服务费:
3.2.1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每家中标人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人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原招标文件中:
3.3招标评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代收取招标评委评审费用,预计1500.00元(多退少补,据实支付),本次评审费用不开具发票,请各位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现变更为:
3.3招标评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三家中标人代收取招标评委评审费用,预计每家1500.00元(多退少补,据实支付),本次评审费用不开具发票,请各位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原招标文件中:
23、评标办法:
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现变更为:
23、评标办法:
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原招标文件中:
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送达江西省赣州市(含下各县)需方指定地点。
现变更为:
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送达江西省赣州市中心城区指定地点。
6、增加内容:
现增加:本项目350万的预算为赣州市中心城区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本次招标预算外的其他县(区)市为每县(区)市约为30万元/年,各中标人在中标后可以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的报价费率自愿选择额外区域进行配送,若选择不进行配送本次招标外的县(区)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依规处理。
7、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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