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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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
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0]17号”文的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对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15-44-01-054162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龚工联系电话:020-3991059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36608328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共建设公用综合房6间,专用综合房1间,总负荷为9500KVA,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公变10KV电气和0.4KV电气(低压柜出线仅包含至各栋各层电表箱)、专变高压计量柜前部分(含高压计量柜)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957.53万元,其中:工程费2521.07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经供电部门审查通过,并提供审查通过的纸质版更动单1份、纸质版施工图纸3份等)、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配合完成概预算财政评审工作和施工配合等工作。
(2)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3)其他:
1)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协助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638,936.34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41,498.70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8,197,437.64元。
六、资金区级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2月8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11日11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11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1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
3、开标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3月11日11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2)和《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方能进行投标登记(上述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处于“回避本次投标的前期服务机构企业名单”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拒绝办理投标登记及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已取得了2020年以来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辖下的供电局(或电网公司)公布资信备案资格中的“20kv及以下电气类、或110KV及以上电气类”的资信备案资格。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2对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对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信息登记)。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公告附件3的要求,作出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的承诺。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1、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10日历天,施工阶段50日历天。
1、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10日内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供电局审查通过。
2、施工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可研单位: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江苏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注释]前期服务机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需回避。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59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如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前,经核查后发现中标人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1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备案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设计方、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我公司参与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截止投标登记时间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2
设计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2
技术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3
中级工程师
相关职称证书
1名
电气或电力或机电类专业
4
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需取得相关的职称证(电气或电力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资格证(造价工程师)
各1名
5
专职安全员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名
6
资料员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1名
7
施工员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2名
8
质检员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1名
9
安全员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1名
10
材料员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1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回避本次投标的前期服务机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
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3
江苏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5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上网版).doc
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上网版).doc
附件2: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2020-10-16第二版.rar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附件1:项目签收中标通知书告知书(模板).doc
黄阁镇安置区四期永久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上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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