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YZB2021-003号(招标文件编号:BYZB2021-003号)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财政局往来资产经济鉴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科华中路9号天府汇城7楼701室、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美姑县财政局往来资产经济鉴证服务项目 |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对单位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往来资产清查:对单位的往来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并对清查出的往来资产损失(坏账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完善制度:针对往来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4、出具往来资产经济鉴证报告 4.1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应当包括本单位往来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4.2清查报表:按照规定在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往来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纸质报表。 4.3往来资产审计报告:对单位往来资产清查结果出具的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专项审计报告。 4.4往来资产经济鉴证证明报告: 4.4.1对往来资金资产损失(坏账损失)、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4.4.2清查出往来资产损失(坏账损失)、资金挂账等的相关证据资料,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鉴证证明。 | 1、经济鉴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1.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1.4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等其他国家有关规定 2、成果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出具美姑县财政局往来资产经济鉴证报告(含鉴证证据及鉴证意见等资料) 3、工作质量要求:为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在单位现场实地工作且中途不得变更人员,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取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 4、资料管理归档:成交单位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移交采购人。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5、安全保障:成交单位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6、保密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履约过程中,对采购人的财务信息等严格保密,成交单位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 | 签定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 | 1.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1.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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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梅,方琼琼,韦廷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注:1.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本项目成交金额为下浮率:7%(据实结算(参照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
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美姑县财政局
地址:美姑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82937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观海路16-18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100米)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834-258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