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第二小学迁建工程的澄清
各投标单位: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5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赣建招﹝2021﹞1号)精神。
本项目宜春市第二小学迁建工程原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6条:“由于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暂时只接受银行转账至虚拟子账号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如选择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变更为:“由于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暂时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操作手册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金融服务→资讯中心→帮助中心→产品介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如选择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尽请谅解!
宜春市第二小学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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