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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L180010-05SG |
(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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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仙鹤片区北部中学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仙大委复字[2017]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247.9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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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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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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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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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
2.2工程地点:仙林大学城仙鹤片区 |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结构类型: 其他 |
2.6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2800.00万元 |
2.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为仙鹤片区北部中学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30595 m2;造价:2729.0295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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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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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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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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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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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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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类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提供原件核查。园林类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自2017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学校类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景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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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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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2.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7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⑥.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6.2.8业绩分
业绩:1分。项目负责人自2017 年 1 月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硬质铺装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景观绿化工程,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 1 分,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
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景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6.2.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备注: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应不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业绩分、信用评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7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6.3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将最终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4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6.4.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6.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6.4.3开标记录;
6.4.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
6.4.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4.6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6.5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其他定标候选人名单。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6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6.6.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6.6.1.1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本单位直接指定2人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其余5人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
6.6.1.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本次定标成员库的成员为21人及以上,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6.6.1.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6.6.1.4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6.6.1.5本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于定标前一日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
6.6.1.6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6.6.2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经理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6.7定标方案
6.7.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定标价(参加定标会的各定标候选人评标价;下同)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定标价也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6.7.2定标因素:
①.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综合考察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率)、过往业绩等方面。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 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20%
②.定标因素2:企业信誉:综合考察企业获得各种荣誉、文明工地、优质工程获奖、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20%
③.定标因素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提出。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30%
④.定标因素4: 对投标人制定的养护方案进行评审。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 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
权重:30%
备注:
(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上述定标因素第3项则为0分。
(2)关于原件核查的三点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定标环节相应评分条款不得分;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定标环节相应评分条款不得分。
(3)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
(4)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6.7.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6.7.4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6.7.5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8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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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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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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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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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5日18时33分到 2021年2月18日18时33分为止 |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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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9.4本项目属于重大民生工程,景观要求较高,为保证绿化景观的效果,投标人须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南京有养护基地或近 4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与南京市区属的养护平台签订的累计 500 万元以上的相关合作协议,以确保苗木的养护工作始终处于及时有序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自有单位养护基地提供场地租赁协议(签约主体不得为个人)或土地证,其他单位提供与南京市区属的养护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资格审查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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