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辛庄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东区孙村片区内,共包含辛庄安置区东路(世纪大道至辛庄北二路)、辛庄安置区北二路东段(辛庄安置区西路至辛庄安置区东路)2条市政道路。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包含2条道路,道路实施总长度约1591米,其中: (1)辛庄安置区东路(世纪大道至辛庄北二路):长1332米,红线宽15米。 (2)辛庄安置区北二路东段(辛庄安置区西路至辛庄安置区东路):长度259米,红线宽20米。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1标段 | 1591米 | 济南高新区辛庄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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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18日止(5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1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三、招标范围 |
济南高新区辛庄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相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不包含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的设备材料)、施工(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电力管沟、照明工程土建部分施工、交通设施工程土建部分施工,不包含照明工程安装部分施工、交通设施工程安装部分施工和绿化工程)、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8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设计负责人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无在建承诺; (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标注联系人、电话、邮箱);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盖章)。 备注: 1.人员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
八、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02-18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投诉电话 |
高新区0531-88875589 |
技术支持电话:15335322953、0532-55572211 |
CA服务电话:0532-85871505转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
公告时间:2021年2月6日 - 2021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