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基坑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SZSSC1211049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06日至2021年03月0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203001004
招标编号: SSZSSC12110497
建设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基坑监测及第三方检测
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
资金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7443658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为6750m,桩号范围为K0+130~K6+880,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辅道设计车速为40 km/h,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01~0.4MPa,桥梁最大跨径为31m,隧道最大断面面积为120.8m2,最大给水管径为D1020,最大排水管径为d1500,为市政综合工程。
发包范围:莞太路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基坑监测及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监测:基坑(含沟槽)及沿线基坑周边地表、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的基准点、观测点埋设、监测以及监测技术工作等。(2)第三方检测:道路工程(厚度、压实度、弯沉、构造深度、平整度、摩擦系数检测等;挡土墙压实度、轻型触探检测等)、桥梁工程(钢结构检测、桥梁检测等)、隧道工程(地基、主体结构、台背回填检测等)、顶管工程(顶管井及骑马井检测等)、给排水工程(压实度、轻型触探、CCTV检测等)等的检验检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章附件三“工程基坑监测及第三方检测费用预算表”。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监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检测资质: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项目全部检测工作内容】且在有效期以内,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服务期涵盖各子项工程监测检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时间以各子项工程全部监测检测完毕并提交监测检测报告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04日09时30分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1年03月04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1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张小姐,电话:0769-22998468,13790668060)购买招标文件或进行线上支付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仇振宇021-35376617
招标人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 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胡腾飞0769-22998468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6)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7)其它: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3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基坑监测工作的监测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承担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检测方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1-35376617;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