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2-07 11:09:08 阅读:次
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深圳中心卫生院,招标人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深甽镇加油站旁,东至象西线马路,北至溪坑,南、西至山。
建 设 规 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24008 ㎡,总建筑面积约17939.88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7345.54 ㎡,地下建筑面积约 594.34 ㎡。。
项目总投资 :约14476.54万元。
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74558628元,监理费1700637元。
计 划 工 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精装修工程、安装(给排水、电气、防排烟)、市政附属工程(含景观绿化)等以及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内容(含智能化、电梯、空调、厨房设备、发电机、医用气体项目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11日09 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 5 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B座17楼
联 系 人:徐工、林工
电 话:0574-89289335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75号
联系人:吴工、周工、钱工
电话:0574-65359886、17757444602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