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1132021000005 |
二、项目名称 |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为民服务中心(原金口河初级中学)改造维修工程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四川宏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区好医生大道(华丰春天) |
中标(成交)金额 | 1391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为民服务中心(原金口河初级中学)改造维修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秦彪,执业证书信息:川25113149347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邓华松,成员:李均,业主代表: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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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782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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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3-277144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宏都财富广场6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46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0833-244597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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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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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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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