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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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绍兴正大光明纺织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1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73,189,086.14元,其中债权本金329,221,070.93元,利息43,968,015.21元(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1年1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透明计算,但有法院生效判决的则以法院生效判决书内容为准)。截至2021年1月20日,该13户债权已回收部分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债务企业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
| 担保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绍兴正大光明纺织有限公司
| 绍兴
| 16,500,000.00
| 997,844.48
| 保证:葛成嫣、陈正文;
抵押物:曹县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商业房产,位于山东曹县钱塘江中路路北汉光购物中心,建筑面积合计4787.84平方米,土地面积11980.53平方米。
| 执行中
| 2
| 衢州市艳慧陶瓷有限公司
| 衢州
| 6,999,874.93
| 506,548.36
| 保证:郑艳慧;
抵押物:郑艳慧名下的商铺,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江东大道8幢1号、3号,建筑面积合计993.61平方米,土地面积合计397.84平方米。
| 执行中
| 3
| 长兴峰鸿纺织有限公司
| 长兴
| 4,449,999.94
| 405,221.89
| 保证: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姚旭峰、俞小英;
抵押物1:长兴峰鸿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的30台青岛元春纺织机;
抵押物2:长兴峰鸿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 破产
| 4
|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
| 899,316.43
| 5,366,039.16
| 保证:双双集团有限公司、徐志明、宣海平夫妇;
抵押物:无。
| 本次执行终结
| 5
| 浙江诸暨银钻机床有限公司
| 绍兴
| 50,000,000.00
| 4,512,123.23
| 保证:上峰集团有限公司、何铿、吴蝶;
抵押物1:吴蝶、何铿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金尊2902室、2903室、2905室、2907室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综合办公出让、面积54.4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90.41平方米)。
抵押物2:何铿所有的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苎萝东路985号福田花园锦绣居E3幢010702室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住宅出让、面积26.83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49.44平方米)。
抵押物3:何铿、吴蝶所有的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858、856号000120、000121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商业出让、面积23.51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30.94平方米)。
| 判决未执行
| 6
| 浙江舜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
| 9,772,196.17
| 1,807,553.39
| 保证:高峰、刘秀芬、绍兴市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海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抵押物:浙江舜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沥海镇海滨大道西面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文体出让、面积6951.2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3985.65平方米)。
| 本次执行终结
| 7
| 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
| 绍兴
| 27,000,000.00
| 4,754,731.25
| 保证:周秀美、步人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物1:步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730号二层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商业出让、面积249.8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278.6平方米);
抵押物2:步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730号一层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商业出让、面积226.7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160.2平方米)。
| 破产
| 8
| 浙江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
| 59,000,000.00
| 6,357,830.23
| 保证:金银焕、金炳棋、金光琦、胡春娃、石秀雅;
抵押物:诸暨永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大唐镇永新广场1幢000142室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064.2平方米,房产面积11075.55平方米)。
| 判决未执行
| 9
| 浙江紫宸纤维有限公司
| 绍兴
| 80,000,000.00
| 8,745,365.98
| 保证:金银焕、金炳棋、金光琦、胡春娃、石秀雅;
抵押物:诸暨永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大唐镇永新广场1幢000142室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064.2平方米,房产面积11075.55平方米)。
| 开庭未判决
| 10
| 绍兴柯桥烨航纺织品有限公司
| 绍兴
| 50,000,000.00
| 7,610,376.58
| 保证:绍兴益泉大酒店有限公司;
抵押物:施仁龙所有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5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性质商业出让、面积2990.31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6666.87平方米)。
| 判决未执行
| 11
| 浙江新东旺实业有限公司
| 绍兴
| 12,800,000.00
| 640,007.35
| 保证:浙江东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国丽、刘国苗;
抵押物:浙江东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紫兰路5号1号楼的房产作抵押,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4737.94平方米,商业服务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25.44平方米。
| 判决未执行
| 12
| 诸暨市昌美针纺织有限公司
| 绍兴
| 1,999,707.20
| 1,528,773.28
| 保证:诸暨市五泄斌丽针织厂、朱斌、郭丽、陈才昌、陈菊伟、诸暨市大唐昌达加弹厂、诸暨市天元针织厂;
抵押物:诸暨市昌美针纺织有限公司名下EJP439-60S络筒机1台,EJP438自动络筒机1台。
| 中止执行
| 13
| 嵊州飘逸服饰有限公司
| 绍兴
| 9,799,976.26
| 735,600.03
| 保证:嵊州市金港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陈育东、姚荔;
抵押物:嵊州飘逸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0081.3平方米。
| 本次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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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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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221,070.93
| 43,968,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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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长兴峰鸿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两户债权已进入破产阶段,上述破产债权根据破产裁定依法计息,破产裁定日如下: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破产裁定日期
| 1
| 长兴峰鸿纺织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5日
| 2
| 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
|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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