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瓮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瓮发改〔2020〕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定营镇、猴场镇、中坪镇、江界河镇
2.2项目规模:瓮安县平定营镇、猴场镇、中坪镇、江界河镇4个乡镇。建设规模:15850.60亩,水田13577.48亩,旱地2273.12亩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瓮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3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iann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瓮安县麒龙摩尔城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13楼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与210国道交汇处麒龙商务港2栋14楼 |
邮编:550400 | 邮编:550081 |
联系人:刘娅 | 联系人:霍镰 |
电话:18685072977 | 电话:18208421571 |
手机号码:18685072977 | 手机号码:1820842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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