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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劳务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劳务安装已通过会议纪要批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名称、地点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2年工程劳务安装。
2.2 地点: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单位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
2.3 本次招标范围:
劳务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每一标包最终确定 前5 名入围单位, 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数量为5家的直接确定参与报名的单位为该项目的入围单位。
3.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入围单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全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及企业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19日17时00分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的下载,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单位选择:平台/其他单位(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投标单位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如注册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0855-8608333/15985540842。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其他: 公告附件相关表格资料(一份)。
以上资料供应商须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发送邮件到: 594207818@qq.com,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2260032269967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
银行账号:52001663636052551959
联行号:105713081214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 28 日10时00分之前投标单位以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处,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4栋0704室。
5.2开标时间:2021年02月 28日10时00分。
5.3开标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4栋0704室。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进行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凯里市北京西路
联 系 人:杨刚
联系电话:0855-8532060/0855-853217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4栋0704室
联 系 人:杨思雁
电 话:0855-8608333/15985540842
传 真:0855-8608333/15985540842
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对开标、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如下8.3异议提出的时限内先向受理机构提出异议,由异议受理机构及招标人对异议进行答复和处理。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4栋0704室
邮编:556000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55-8608333
受理邮箱:594207818@qq.com
注: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的请拨打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招标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监督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单位:黔东南州恒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