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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2-05
龙潭过江通道引桥钢结构制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过江通道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改发基础发(2019)112号文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WJS0000-20201019101215410准予许可,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龙潭过江通道引桥钢结构制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龙潭过江通道路线起自仪征境内的青山镇,衔接过江通道北接线,在滁河入江口东侧以桥梁方式跨越长江,进入南京市龙潭新城境内,向南从 500KV 汊龙、汊王高压线与南京综合保税区之间穿过,止于与 338 省道交叉处。
北引桥范围从 K26+871.892~K28+201.892,桥长 1330m,桥梁等宽。墩高 10~54m。该区段共八联,根据墩高不同及被交路情况,采用如下跨径组合:(30+3×35)+(30+56+44)+(4×50)+(3×50)+(54.5+91+54.5)+(2×45)+(60+91+60)+(4×53.5)。上部结构除第二、四联采用变截面钢混组合梁外,其余联均采用等截面钢混组合梁,均采用分幅布置。下部结构采用空心薄壁矩形墩(带盖梁)。
南引桥范围从 K29+861.892~K32+007.892,桥长 2146m,桥梁等宽。墩高 10~50m。该区段共十三联,根据墩高不同及被交路情况,采用如下跨径组合:5×50+(44+2×78+50)+2×(5×50)+(40+60+40)+3×40+4×35+2×(3×40)+(40+60+40)+3×(4×30.5)。上部结构除第二联采用变截面钢混组合梁外,其余联均采用等截面钢混组合梁,均采用分幅布置。下部结构以龙北大道为界,小桩号侧分幅布置,采用空心薄壁矩形墩(带盖梁),大桩号侧整幅布置,用双柱式花瓶墩(带大挑臂预应力盖梁)。
引桥采用钢梁先架设到位后铺预制桥面板的施工方法,钢结构安装到位后,按指定顺序安装预制桥面板、现浇湿接缝、桥面系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龙潭过江通道引桥钢结构制造项目LT-B9标段,招标范围为:
a、负责龙潭过江通道南、北引桥钢混组合梁钢箱梁及附属钢结构的材料采购及验收、下料、加工、制作、拼装、验收保管,按监理人指令将钢箱梁分批运输到工地现场监理人指定位置,配合引桥主体施工承包人将钢箱梁起吊就位,并负责吊装就位后的工地现场连接(焊接、栓接);
b、负责龙潭过江通道南、北引桥钢护栏等附属钢构件的制作、存放、运输、安装;
c、为实施以上工作而必须的其他临时工程的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2022年12月底应全部制作完成,具备供梁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万吨的桥梁钢箱梁制作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在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万吨的桥梁钢箱梁制作项目中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在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万吨的桥梁钢箱梁制作项目中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其他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公告下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在本次同批招标的龙潭过江通道跨江大桥钢结构制造项目LT-B4标段和龙潭过江通道引桥钢结构制造项目LT-B9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18:00至2021年3月3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3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QQ获取“投标交款要求”)。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4.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4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二○二一年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