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长源水厂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780001A007945,
赤城县长源水厂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城县长源水厂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赤审批【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赤城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赤城县长源水厂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内容:长源水厂工程设计规模为日供水2.5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合 28.3亩,生产及附属建筑
物面积 1449平方米。厂区构建筑物主要包括取水泵站、电气用房(与取水泵房合建)、清水池、管理
用房、加氯及储药间等。其中管理用房为两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为3.9米,二层层高3.6米,建筑
高度 8.4米,建筑面积926 平方米,一层布置有办公管理用房、接待室、小会议室、餐厅食堂及储
藏室等,二层布置有大会议室、值班宿舍、化验室等。二层南向设有露台,为工作人员提供放松休
息的空间。附属用房为单层砖混结构,含加氯间,储药间,设备间,仓库以及锅炉房。层高4.2
米,建筑面积165平方米。主副厂房总建筑面积为 334平方米,分为主厂房和副厂房。其中,主厂
房为泵房,单层框架结构,坐落于水工基础之上,层高7.2米,建筑面积77平方米。副厂房为配电
室,单层砖混结构,层高4.2米,建筑面积为257 平方米,内含高压配电室、控制室、低压配电室
和变压器室。
配套管路为双管路进行设计,总计全长 14.396 千米。配水管线工程并行同沟铺设两根 De630 450
级 PVC-0 管。管道沿途敷设检修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井等附属设施。
配套设置变压器、自动控制设施、压力计、流量计等电气设施。
建设地点:赤城县黄土岭村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
察、测量、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报告编制等,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
工验收及报审等现场相关服务)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
察、测量、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报告编制等,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
工验收及报审等现场相关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2、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3、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参加本次招标投标单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注: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中标公示发布结束后,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1份并且在U盘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邮寄到张家口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814室,电话15343132771)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6 09:00至2021-0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26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赤城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赤城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814室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马主任
| 联系人: | 贾工 |
电话: |
13803133125
| 电话: | 153431327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