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未来广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481001B01,
【华侨城未来广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城未来广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下花园区行政审批局以下行审建字【2020】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侨城未来广场(一期)总用地面积 15992.63㎡(23.99 亩)。拟建总建筑面积 708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746㎡,主要为多层商业、办公建筑和高层办公建筑;地下建筑面积 15057㎡,主要为车库、地下室等。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工程等,室外工程包括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硬化及场地铺装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华侨城未来广场(一期)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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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
3.1.2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可不出具)。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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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6 09:00至2021-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705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璐
| 联系人: | 王盛 |
电话: |
18531390660
| 电话: | 1873218064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673822121@qq.com
| 电子邮件: | hxzb031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www.hbhxzb.com |
开户银行: |
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花园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50102200000001831600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