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b、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 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2)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及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10月至12月)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取消3.3项目负责人要求中“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按照苏住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7家时,将降低条件重新发布公告。(10)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性加定量评审。评审因素包括:定量评审: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认证体系、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定性评审:通过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贡献度等方面综合考虑。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17:30至2021年02月22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6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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