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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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变更为:★最高限价:40.5万。每人保费不超过30元。如果中标总价除以合同签订当天残疾人数超过每个人30元,则以30元签订合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保险保障项目包含:
意外伤害:身故6万元、残疾3万元、烧烫伤0.5万元、医疗1万元(免赔100元后90%赔付),意外住院津贴0.9万元(免赔3天)。
家庭财产:房屋、装修及室内财产2万元、家用电器用电安全1万元、水管爆裂0.25万元、第三者0.5万元。
燃气意外:身故(本人)1.2万元、残疾(本人残疾意外新增的残疾)0.6万元。
2、保费标准及预算:
每人每年30元(最高限额)
参保人数(暂定):13210人(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当日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中我区实际残疾人数为准)
3、保险有效期限:一年(有效期限内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4、服务要求:
(1)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结案理赔到户。
(2)成立承保及理赔小组:针对本项目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至少5人),并设置紧急联系人,提供专项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效率,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3)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4)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5)服务迅速: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后快速查勘并理赔;
(6)制度完善:有客户回访制度,建立档案专卷,设置专员定期反馈出险理赔数据;
(7)保证保险连续性(合同签订日起,无论残联是否给付保费,合同以签订当日生效,中标人不得以免赔期为由拒绝履行本项目。)
(8)投保的残疾人情况,以和平区残联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家庭地址以全国残联信息化平台为准。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YYMJE@163.com邮箱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024-227811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要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须自行学习电子标相关流程及准备相应设备材料,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标(评审)过程中,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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