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5,截止日期:2020-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抗疫国债救护车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NNZC2020-J1-050046-ZGYD)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NNZC2020-J1-050057-ZGYD,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抗疫国债救护车医疗设备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www.nnggzy.org.cn),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J1-050057-ZGYD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抗疫国债救护车医疗设备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抗疫国债救护车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车载心肺复苏机6台、车载监护仪6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www.nnggzy.org.cn),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方式:1.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www.nnggzy.org.cn),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的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3.1接收邮寄包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15 日11时00分。 3.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3.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335号金质苑12栋7D,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潘工,联系电话:18277184635,0771-5785591 3.4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6由于疫情原因,本次开标会不对投标人开放。 3.7根据南宁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代理机构需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投标人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签到手续,投标人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信息,逾期后果自负。 3.8供应商(竞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竞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竞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有效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文件。 3.9 供应商(竞标人)在邮寄竞标文件的同时须附上以下材料(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竞标人的盖章;竞标人授权参与谈判人的相关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3.1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竞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预留的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联系人)告知竞标文件收件的情况。 3.11供应商不参加现场竞标活动。 3.12谈判相关要求: 1)本次项目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13时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关于澄清、谈判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竞标或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第五章竞标(或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或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竞标或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格式:详见格式11)。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黄长宁
项目联系方式:(0771) 488-7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仙葫大道西335号金质苑12号楼7D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敦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1-5785591
附件信息:
2020年抗疫国债救护车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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