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厦门市民政局委托发布,2021-02-0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婚姻家庭辅导和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采购业主:厦门市民政局,招标编号:[350200]AHG[GK]2020009-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和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民政局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200]AHG[GK]2020009-1、厦门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和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和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0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AHG[GK]2020009-1
项目名称:厦门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和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99-其他服务 | 婚姻家庭辅导 | 1(年) | 否 | 1.开设至少3次新婚课堂,每次规模10人次以上,帮助新人以更加成熟的心态面对新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学习夫妻间的交流沟通技巧以及冲突的处理方法,了解亲密关系与原生家庭的关系,以实现婚姻美满、家庭和谐幸福。
开展至少3次亲职教育,每次规模10人次以上,内容涉及家庭沟通、幸福家庭经营、亲子互动和家庭人际关系,让更多人理解婚姻和家庭的意义,掌握夫妻间、家庭成员间进行沟通和问题处理的方法,以更加理性包容的心态对待婚姻家庭。
2.对处在婚姻危机中的服务对象进行针对性的辅助、情绪处理、创伤处理、夫妻关系引导和沟通技巧训练,旨在帮助服务对象理性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提升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避免冲动式离婚。
对因遭遇第三者介入、家庭暴力、家庭关系不良等婚姻危机设置服务热线,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在自愿的前提下可随时介入个案服务,从而更好地进行危机干预,维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对接受服务的人员进行回访和跟进服务,了解辅导服务后的情况改善,给予情感支持,处理不良情绪,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使其能够更好地面对新生活。 | 50000 |
1-2 | C99-其他服务 | 集体颁证仪式 | 1(年) | 否 | 协助举行颁证服务不少于20对。协助婚姻登记处在“5·20”、七夕、“10·10”、“11·11”和“12·12”等结婚登记高峰期举办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结婚集体颁证仪式,协助婚姻登记处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颁证制度。 | 50000 |
1-3 | C99-其他服务 | 婚俗新风和良好家风宣传 | 1(年) | 否 | 开展不少于6次的宣传活动,规模共计500人次以上,发放宣传材料共计2000份以上(宣传所需材料费、场地费等由市民政局承担)。在全市人群较为密集的街道、社区、广场开展以婚俗新风为主题的宣传倡导活动,制作发放婚俗新风宣传折页。充分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婚姻家庭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以全家福图片展、家风展示等形式举办婚姻当事人形象展示活动,宣传报道婚姻当事人追求爱情、打拼事业、奉献社会的正面形象,树立婚姻家庭中传承中华优秀家庭美德的典型人物,弘扬修身齐家的良好家风。 | 40000 |
1-4 | C99-其他服务 | 收养评估 | 1(年) | 否 | 全年开展收养登记评估(按照往年登记量预估每年约3件)。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15〕16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对申请收养的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家庭进行评估,出具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反馈市民政局婚姻(收养)事务分中心。 | 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查询使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⑥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15 15:52至2021-01-3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2-0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民政局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联系方式:13950006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0592-552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铭源
电 话:0592-55296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