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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XFZB-2021-TJJH-ZF020)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XFZB-2021-TJJH-ZF020)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07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5,截止日期:2021-02-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XFZB-2021-TJJH-ZF02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XFZB-2021-TJJH-ZF0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1-TJJH-ZF020
项目名称: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

160160工程设计服务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到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10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扫描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邮件注明“静海区第二批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待邮件回复确认后,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②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供应商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原静海宾馆)中企建园3号主楼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原静海宾馆)中企建园3号主楼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 99 号(农林楼)
联系方式:022-6861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84313819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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