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善城长租公寓项目(精装修工程)
补充文件(3)
各投标人:
1. 本工程补充通知(2)中第3点“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相关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修改为“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还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相关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
2. 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3. 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4. 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南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573-84111319
地址:嘉善县嘉善大道15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袁虹0573-84026676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17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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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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