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 ? 银行转账? 银行汇?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现变更为:? 银行转账□ 银行汇□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第12条: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按本项目统一简称“宜阳新区城镇老旧小区一标段”(十五字以内)填写附言、摘要或备注。)招标文件4.4.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现变更为: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银行转账虚拟子账号方式。如选择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按本项目统一简称“宜阳新区城镇老旧小区一标段”(十五字以内)填写附言、摘要或备注。)招标文件4.4.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3、 原招标文件其它不变。
招标人: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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