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新泰市青龙路西首 |
联系方式:0538-7059056 |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18楼 |
联系方式:0538-7777719 |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2102000019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000000 | B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文物影响评估)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000000 | C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交通影响评价)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咨询甲级资信(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000000 | D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新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5.000000 | E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水土保持评估)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咨询甲级资信(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000000 | F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老区))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8.000000 | G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节能评估)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咨询甲级资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0000 | H | 新泰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采购项目(区域地震安评评估)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在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网上公示的“关于公布全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业单位的最新信息通知”名单之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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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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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1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
五、公告期限:2021年2月5日 至 2021年2月10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供应商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会员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相金联系方式:15615589688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