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景洪市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版纳州 | 公告时间 | 2021-02-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2-05 08:00:00至2021-02-10 18:00:00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2-19 09:3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87636030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景洪市清泉路1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1-2168022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91-2157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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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景洪市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1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W202102-01
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2
最高限价(万元):42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网站(www.ccgp.gov.cn)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入围公安部采购目录产品。
3.3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2-05 08:00至2021-02-10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2-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2-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公安局
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
联系方式:0691-216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
联系方式:0691-215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18763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