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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2月04日 15:4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品目采购单位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5:4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8日 09:00开标地点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预算金额¥8342.28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利项目联系电话0312-8176862采购单位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光明中街08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8176862代理机构名称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富昌街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8176865
项目概况保定市清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DJS-2021-001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预算金额:83422800最高限价(如有):83422800采购需求:保定市清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36 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4、提供2019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5、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http://www.ccgp.gov.cn/)查询进行资格审查。)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光明中街081号联系方式:0312-81768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富昌街联系方式:0312-81768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利电 话:0312-817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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