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技术评估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生产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05392232228 |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和智圣路交汇东南角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楼1001室 |
联系方式:18905498722 |
二、采购项目名称:沂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技术评估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3202102000028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沂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技术评估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持有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咨询类,熟悉相关事业内容;3、熟悉评估服务内容各专业的评估工作,具备与投标人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中级以上职称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必须参与评估报告的审核或签发;4、投标人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第三方技术评估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95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第9号令)等文件的要求;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00000 | B | 沂水经济开发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项目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化学原料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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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0分至2021年2月10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秘钥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LYTF),此为电子化采购的必备流程。 |
3.方式:①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点击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未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澄清、补充),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磋商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当前新冠疫情发展动向,提前获取单位所在地及招标人所在地疫情状况,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出行规划及自身防护。 |
4.售价:0元 |
四、公告期限:2021年2月5日 至 2021年2月8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19日13时0分至2021年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升全联系方式:18905498722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