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卫千渠河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8949001G01,
枣强县卫千渠河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卫千渠河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枣强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枣强县卫千渠河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性质:设计招标
工程规模:对卫千渠渠道进行清淤整治
设计服务期限:1个月
质量目标: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在评审工作结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 09:00至2021-02-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惠招标”(www.hbidding.com),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枣强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枣强县富强南路15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
邮编: |
053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韩女士 |
电话: |
0318-8232122
| 电话: | 0318-87536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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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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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zcjz@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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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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