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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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河南)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原(河南)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偃师工服招标(2021)0037号
2.3、备案编号:偃建招【2021】01号
2.4、建设地点:偃师市顾县镇北部,西侧为商汤大道(原310国道),南侧为景山大道(原南环路),东侧和北侧均为园区规划路。
2.5、工程概况:中原节能环保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占地334.89亩。总建筑面积约22.5万平方米,包含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厂房、定制厂房、孵化器、宿舍、食堂及园区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12亿元;
设计方案要求:整体效果采用现代风格、结合周边环境充分考虑滨河建筑的景观及建筑风格。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孵化器(研发办公)、宿舍及食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标准厂房采用钢框架结构形式,定制厂房采用钢结构形式。厂区容积率、办公及服务类用房占地面积执行国家标准。详细要求待后期设计时根据项目需求再具体对接。
初步设计要求:初设深度除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外,且需配合满足EPC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的深度。
2.6、资金企业自筹
2.7、工期要求: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止。
2.8、建设目标:
(1)投资目标:投资最高不得超过初设概算(发包人引起变更除外);
(2)进度目标:按照计划工期完成项目建设及移交;
(3)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2.9、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工程管理及统筹管理、造价咨询、可研、水保、能评、环评、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招标采购管理等。
详细服务内容见第五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各专业团队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咨询管理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工程勘察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工程监理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团队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资料并注明查询途径。)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连续三年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业绩各一个:
(1)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2)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监理业绩;
(3)具有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勘察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扫描件】;
3.8、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招标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入投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符合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3 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河南)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孝文大道国宏先进制造产业园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9-65987122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79-60163578
监管部门: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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