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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采购公告
2021年02月04日 1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2: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4:00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二楼会议室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北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2033采购单位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2321319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北 024-23382033附件:附件1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2-04 至 2021-02-10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姜北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331 项目名称: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 预算金额 资格采购(预算654万元、折扣报价、分2个包组) 项目概况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土地统筹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土地出让工作顺利开展,于出让前对地块进行规划类核实,保障土地市场有序供应,完成土地出让金收缴任务,推动地区社会经济效益发展。 (一)包组一: 一、包组名称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勘察测绘及供图服务 二、预算金额 资格采购、折扣报价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履约期限 3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4日) 六、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八、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满足沈阳土地储备服务中心收储、出让土地等工作需要,购买以下服务项目。 1、项目内容(以下为估算工作内容,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为准): (1)经营性用地坐标测量结果核实(每年约25宗地):依据出让范围核实坐标测量成果。 (2)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测绘(每年约1200点):依据出让范围核实坐标测量成果,计算出让面积。 (3)经营性用地地形图复核(每年约150幅):对经营性用地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复核、更新及补充:复核地形图、管网图现势性,更新数据成果,补充更新数据。 (4)经营性用地地形图数据更新(每年约100幅)和经营性用地地形图数据补充(每年约100幅)以及向竞得人提供“一次性供图”服务工作(每年约150副):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及电子版,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 (5)经营性用地勘测定界(每年约500公顷):提供用地勘测定界报告成果。 (6)经营性用地规划定桩及竖向、高程测量(每年约250栋):依据土地宗地信息,现场划定四至范围以及楼房实地位置及楼、窗竖向高程。 (7)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 (8)管线探测:探测地块内及周边道路管线的位置、埋深、管径、材质、权属单位等属性,为城市管理提供基础管线数据,满足地块出让条件,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数据,保证建设安全。 (9)地籍测绘:宗地图制作、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 (10)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及建筑物定线:为保证出让地块顺利成交,对拟出让地块(每年约25宗地)按规划要求对市政道路、管线及建筑物利用全站仪、GPS等先进设备进行现场实际定位,以确定地块交通情况、市政配套情况、与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块相对关系等。 (11)日照分析基础数据采集与分析:采集拟出让地块周边建筑物平面位置、高度及窗高,为规划方案编制、测光、规划条件编制提供基础数据,以确定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12)无人机飞行器航测:对拟出让地块利用无人机进行航飞,获取最新影像资料。 (13)倾斜摄影测量:对地物、地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倾斜摄影测量,制作三维模型,满足推介、展示需求。 (14)净空测量:按机场要求出具净空测量报告。 (15)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G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15967-2008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4、质量控制 检查验收工作按《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进行,作业中完成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验收。 九、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 (1)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2)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为每季度末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付款条件为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4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包组名称 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交易前地块规划设计服务 二、预算金额 资格采购、折扣报价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履约期限 3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4日) 六、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八、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满足全市土地市场统筹管理的需要,保障土地储备、出让工作顺利开展,购买以下服务项目。 1、项目内容(以下为估算工作内容,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为准): (1)“一次性供图”服务工作。规划控制线划定,是以明确的拟交易地块周边道路、绿化、基础设施等强制性规划控制线位置作为核定地块面积的基础,预计全年需划定地块约25宗。 (2)针对拟出让土地拟开展规划服务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配合土地出让开展相关规划服务工作,具体为: ①开展供应土地的规划核实及供需市场分析,预计全年需分析地块10--15宗。 ②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报告。重点开展上一年度土地供应执行情况、年度土地供应市场需求分析及规模预测、土地供应结构及空间布局、供应地块进展情况及实施进度安排等,综上整合形成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土地资源管委会审定批准实施。 ③开展部分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深化编制(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测光、规划条件编制等),预计全年需标志方案地块15宗。 ④编制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对拟交易地块的退线、限高、设施配套、地下空间、交通条件以及景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预计全年需编制设计要点地块25宗。 ⑤编制出让地块竞拍配建设施规划报告。落实控制地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求,针对重点地在限地价基础上编制配建设施研究报告,纳入竞拍文件。预计全年需研究地块10宗。 2、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九、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为每季度末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付款条件为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24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人需同时具有:(1)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2)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3)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第二包: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姜北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北 电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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