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大辛路(唐通线—义井大桥段)景观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大辛路(唐通线—义井大桥段)景观亮化提升已由香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香发改[2020]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香河县大辛路(唐通线--义井大桥段)景观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为:大辛路(唐通线--义井大桥段);
(3)建筑规模及内容: 香河县大辛路(唐通线--义井大桥段)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全长3.6公里,含义井桥段457米,共计安装13米单臂路灯176基,14米角灯5基,敷设电缆7500米,新建100KVA美式箱变4台,并对义井大桥进行桥体装饰。
(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8503300。备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 00:00至2021-02-10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1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02-05 09:00至2021-02-1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香河县府前街2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陈敬云
| 联系人: | 曹雪楠
|
电话: |
0316-8311399
| 电话: | 0311-86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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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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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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