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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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2月04日 12:5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品目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单位武警某部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2: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正文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 09:00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预算金额¥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51-81888888采购单位武警某部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0451-51120319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0451-81888888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09-F3001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采购工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四次)二、项目编号:2020-JW09-F3001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0,000.00元四、项目概况:因本项目三次公告获取文件不足三家,现发布四次公告,向采购人提供采购工作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七、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7年至2019年,不足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信誉要求:①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④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⑤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有行贿受贿案件记录(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2.在哈尔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应提供相关人员律师从业资格证明及2020度7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应熟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劳动法、国资监管等法律法规,熟悉建设工程施工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机构或军队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严禁出借或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竞谈资格。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一)发售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月9日(0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发售方式: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远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1)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前款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获取文件记录表(详见附件)②报名材料”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yw3@zzzb.net,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简称+单位名称,代理公司针对报名材料是否合格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请供应商自行查阅,合格后请按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将“采购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发送到上述邮箱,以获取投标资格。(2)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逾期不予受理),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采购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同时上传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代表必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竞争性谈判授权代表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授权代表必须为同一人;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不足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至少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哈尔滨市区内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8.服务团队成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供应商报名登记无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汇入文件费时应注明“10060项目+标书款”,如因未注明项目信息所造成的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汇款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62010100100913721行 号:309261000028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2 月20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联系方式招 标 人:武警某部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0451-51120319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联 系 人:刘女士电 话:0451-81888888日 期:2021年2月4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7年至2019年,不足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信誉要求:①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④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⑤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有行贿受贿案件记录(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7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2.在哈尔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应提供相关人员律师从业资格证明及2020度7月至1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应熟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劳动法、国资监管等法律法规,熟悉建设工程施工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机构或军队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严禁出借或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竞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正文 方式:详见正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联系方式:张女士0451-5112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451-81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81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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