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商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天河物招﹝2021﹞1号)
一.招标条件
受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商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1
| 商砼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³
| 24176.3
| 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
| 上饶经开区滨江片区涉铁项目一期(蓝江大道、龙门北大道、滨江西路施工点)工程施工现场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经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在招标单位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拒签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的投标单位。
3.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机构颁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
3.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及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6.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7.投标人混凝土生产基地至工程地点(最远点)运距不大于30公里,根据高德地图查询起运地点线路运距,若高德地图查询线路有多条运输线路取最短线路计算。
3.8.其他要求:
3.8.1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8.2投标单位能够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3.8.3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5楼501室招标代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1年2月4日起至2月8日止,每日 9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获取。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
4.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格式见附表)及汇款凭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及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4.3 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寄达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若获取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参与投标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
项目联系人:赵洁、周家齐
电话:15179111739、13617001830
邮箱:872735245@qq.com
开户单位: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省南昌市招商银行铁路支行
账号:9990 1271 7310 903
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3965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日期:2021年2月4日
附表:
投标申请表
致: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研究了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商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南铁天河物招﹝2021﹞1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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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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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投标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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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公司主营范围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授权报价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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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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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或开票代码)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开户账号: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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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送联系人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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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则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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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