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20200015
中铁十局电务公司
卷帘门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采购编号:ZTSJDWHHCJ2021-001)
1.采购条件
本次谈判的项目资金已落实,所需施工设备已具备谈判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杭海城际铁路工程装修2标段项目部作为采购人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为卷帘门。
2.项目概况和谈判内容
2.1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线路总长约48.1km,设车站12座(桑亭路站为预留站),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7座,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主变电所2座。本工程主要承包内容为:长安镇站、桑亭路站、周王庙站、盐官镇站装修工程。
2.2谈判内容:设备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附表1:
报价需详细列出卷帘门所需一切数量、价格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各参谈单位今年剩余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货物的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谈判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国家铁路局的相关标准。
3.5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来的所供同类产品铁路或地铁业绩。
3.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竞标货物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竞标货物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谈判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货物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响应。
3.8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使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3.9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个人独资企业响应(营业执照上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
4.评审办法
4.1本次谈判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采购为鲁班平台,文件从鲁班平台获取。
5.2标书费:500元/包件,一包一投。于2月7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中铁十局电务公司卷帘门谈判采购ZTSJDWHHCJ202-001标书费500元。(仅提供收据)
6.供应商谈判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月9日15时00分。
递交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汉帛路9号汉帛公寓
谈判时间:2021年2月9日15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自收到供应商谈判文件之日起,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并保持通畅,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杭海城际铁路工程装修2标段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汉帛路9号汉帛公寓
邮 编:314408
联 系 人:刘保学(商务) 衣同辉(技术)
电 话:18301973898 18888315592
传 真:
电子邮件:838795033@qq.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海城际铁路工程装修2标段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305 0163 6139 0000 0445
二○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海宁各站防盗卷帘门明细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