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下达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1】38号)、《关于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1】5号)文件(批文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交通厅补助及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全长45.355公里,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有关条款规定,结合交通量预测结果及本项目在区域路网中的功能定位,项目全线按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K171+000〜K181+400段及K193+660〜K216+355段设计速度为60km/h,K181+400〜K193+660段设计速度为4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10米,路面宽度为8.5米。路面结构层为:上面层釆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 13C),厚4厘米;下面层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厚6厘米;上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厚18厘米;下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厚18厘米;底基层采用级配砂砾,厚18厘米;路面总厚度为64厘米,土路肩采用10厘米天然砂砾加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的地质勘查(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包含施工阶段后期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勘察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