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2021-2023新闻大厦食堂劳务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KT[GK]2020029-1-1)
一、项目编号:[3500]FJKT[GK]2020029-1
二、项目名称:购买2021-2023新闻大厦食堂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3500]FJKT[GK]2020029-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 224409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KT[GK]2020029-1-1 包1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新闻大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 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零星加班或接待用餐,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具体由厨师长提前开好菜单和数量,然后由大型超市统一配送(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采购单位管理人员和厨师长共同验收;另外食堂的厨师还要负责食材采购。每天菜品保留样品两天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采购方对中标人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不良之处等。 | 1 | 次 | 1.中标人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的人员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范围内,应当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中标人的人员不得无故进入采购人除餐厅外的其他办公、对外服务区域,不得私自携带采购人的物品离开,违者将按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规章处罚。 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承诺派驻工作人员,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同时配备经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餐厅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须统一着装,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达到卫生标准。菜要制定多套菜谱,菜的品种应随季节变化而变化。 4.中标人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5.中标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职工的建议和投诉及时整改纠正等。 | 2244096.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秀敏 (包1) |
评审专家: | 张维雅,黄思思,滕玉燕,应永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KT[GK]2020029-1-1 包1 :24952.7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联系方式:87820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
电话:0591-87803505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