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自贡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防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自贡-贡井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丰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3032021000002,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303202100000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防治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丰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360号(2#一层)(自编号22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577,14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服务名称: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防治;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防治区划
1.除治区。根据2020年秋季普查结果,把莲花镇、龙潭镇、桥头镇、五宝镇等4个镇列入松材线虫病除治区。
2.重点防控区。与疫情相邻的建设镇、艾叶镇、长土街道等2个镇1个街划为重点防控区。
3.预防区。按照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的区域和松树资源数量,把成佳镇划入预防区。
(2)防治目标
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通过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等工作,做到疫点镇病死松树数量当年下降50%,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防治任务
2020-2021年度,预计除治病死木23550株,其中:桥头镇3594株,莲花镇17364株,龙潭镇1344株,五宝镇1248株。在除治过程中新发生的病死木、火烧、自然、人为、感染、濒危、风折木等一并除治。
(4)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建立网格化监测体系。根据松林资源分布特点,各镇以村、组干部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监测网格单元,配备一名网格监测员,负责辖区内松林、工程建设区域附近是否现场遗留有木质光电缆盘、包装材料、木材集散地周边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的监测。网格监测员每月至少巡查二至三次,并做好巡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区自然资源局、各镇政府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松材除治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发现除治单位未按技术规范除治的,一次奖励50元;发现偷运贩卖疫木违法行为的,一次奖励100元。区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813-3320239。
(5)开展专项普查
1.专项普查方式
分别在3月1日—4月5日和8月15日—10月15日开展全区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主要调查本辖区内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首先,由镇林业工作人员和网格监测员开展本辖区内普查,普查结果上报区自然资源局林业资源管理股;其次,由区级采取购买式服务聘请专业队伍进行人工地面调查,由专业普查单位绘制防治分区图、疫情分布图、松林分布图、监测普查运行轨迹图等,利用省级开发的“两山卫士”调查软件,准确定位病死松树坐标、拍照上传省松材线虫病大数剧平台,精确病死松树数量,形成普查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分别于4月底和10月底,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抄送市森防检疫站)。
2.取样检测
在普查过程中,镇地面调查人员和专业队伍一旦发现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枯死松树要及时上报区自然资源局,并在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初步镜检,发现可疑线虫后,将样品送到市森防站进行复检,发现疑似松材线虫后上报省森防检疫总站,并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3.疫情报告
经鉴定确认的新发松材线虫病疫情,区自然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普查报告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6)疫木除治
1.除治组织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是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疫木除治和处置工作。区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专业除治单位负责开展疫木除治工作,各疫点镇政府负责在疫木除治中的监管和协调、农户房前屋后松木清理和宣传等相关工作。
2.除治对象及数量
全区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松材线虫病死松树,以及小班内及其周边松林中因自然及其他人为原因导致的死亡松树。除治数量包括秋季普查病死(火烧、自然、人为、感染、濒危、风折木)3925株。2020-2021年度,预计除治病死木23550株,其中:桥头镇3594株,莲花镇17364株,龙潭镇1344株,五宝镇1248株。在除治过程中新发生的病死木、火烧、自然、人为、感染、濒危、风折木一并除治(除治性采伐株数不能超过预计除治总株数的10%)。
3.除治方式
贡井区病死松树呈点状分布,除治性采伐以择伐为主。
服务标准:1.春季检查:
1.1检查时间:在2021年3月15日以前完成。
1.2检查内容:对照年度除治任务检查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数量;除治作业区内有无病死(火烧、自然、人为、感染、濒危、风折)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焚烧情况;疫木除治施工监理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
2.秋季检查:
2.1检查时间:结合秋季普查,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2.2检查内容:根据年度除治任务指标,检查松材线虫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3.检查方法
3.1采取现场查定和内业查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区级自查覆盖全区所有疫情发生小班。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卢远华、江晓东、朱先华、唐荣华、胡利(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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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向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45,604.00元(大写:肆万伍仟陆佰零肆元整)。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5,604.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13-3307025。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自贡市贡井区虎头街24号附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813-332023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山水名苑社区居委会荣光苑一期3栋2-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雨;联系电话:0813-82511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话: | 0813-855611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