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DQY20210113(招标文件编号:CDQY20210113)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1年彭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8层808号
中标(成交)金额:23.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市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2021年彭州市博物馆物业管理项目 | 一、项目概况 彭州市博物馆位于彭州市金彭西路403号,占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名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服务主要内容 ▲2.1.1博物馆所需的值守人员、保洁、绿化、水电维修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 ▲2.2.2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2.3项目内的公共安全维护。 ▲2.2.4项目内的公共区域和指定部分重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服务。 ▲2.2.5其他属于物业服务的合理内容。 2.2服务要求 ▲2.2.1按专业化服务的要求配备符合该项目需求的物业服务人员;上岗期间,统一着装。 ▲2.2.2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负责维护博物馆内的安全,重点是文物和消防安全;负责维护馆内公共秩序、安全等维护,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运行。 ▲2.2.3水电维修人员急修情况下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小修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定期对馆内线路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供水、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2.2.4保洁人员随时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巡回保洁,保持无可见垃圾,并统一收集垃圾;办公区域的门窗一周擦拭一次,保证无明显灰尘。 ★2.3服务人员设置要求:项目拟配备6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其中:值守人员4人,卫生保洁员2人。所有项目工作人员与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规范,语言文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服务内容、质量及标准 2.4.1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 ▲2.4.1.1值守人员24小时值守,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防止盗窃、破坏及意外事故。 ▲2.4.1.2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监控图像清晰,外来人员进出监控中心应登记;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7天,调取监控资料应审批,有记录。 ▲2.4.2卫生保洁及绿化维护与管理 ▲2.4.2.1保证博物馆内地面干净、整洁,桌面无灰尘,窗台玻璃干净,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目视无垃圾。 ▲2.4.2.2标识标牌、垃圾桶每天擦洗1次,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2.4.2.3公共卫生间每周消毒1次。 ▲2.4.2.4绿化带草坪两个月至少修剪1次,对灌木、乔木及时修剪。 ▲2.4.2.5对绿化植物定期杀虫、施肥、松土,及时清理白色垃圾和杂物。 2.5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5.1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内外阀门随时保持可启用状态;室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每日巡查 1 次,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每月检查 1 次;消火栓系统每周启动 1 次。 ▲2.5.2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员工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 服务期限:1年 | 考核标准:本项目每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单个季度考核发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或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2%-5%。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低于60分,并且乙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继续展约。考核情况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1、中标人员工人数不足,扣除5分,未在限期内及时更换的,扣分累计; 2、采购人提出更换不合适员工成交人在5日内不予更换的,扣除10分; 3、中标人员工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责令立即改正,扣除10分; 4、中标人员工违反作息时间的,按次扣减合同款项100元,计2分;上岗时未着公司统一制服的,按次扣减合同款项100元,计2分;未保持安静的,按次扣减合同款项100元,计2分;不爱护责任区域内的设施设备、损毁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按次扣减合同款项100元,计2分; 5、中标人服务未达到上文所述服务标准的,每明细项按次扣减合同款50元,计1分。 6、甲方组建物业督查小组,实行不定期督查,若抽查中先于乙方发现较为突出的管理问题(如设施设备长期损坏、垃圾死角未清理、车辆停放混乱无序、人员出入管理不规范、绿化清理修剪不及时等),每发现一次扣减乙方物业服务费200元,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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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立华(组长)、胡瑞生、陈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028-83873715
联系方式:罗老师,028-8387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C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28-61677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28-6167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