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灾后重建集中设备采购项目(珙政采〔2020〕4号第二包)的质疑答复
系统:2021-01-28 17:26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珙政采招〔2020〕4号第二包的质疑答复
供应商:四川省三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静 联系电话:18180575031
委托代理人:曾鑫 联系电话:18010652785
供应商四川省三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认为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灾后重建集中设备采购项目(珙政采招〔2020〕4号)第二包_采购过程中评审标准不合理,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1月19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第二包综合评分表明细序号第3项评审标准不合理。
经审查核实:
1.通过要求中标方提供相关原件核查,相关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致,无误;
2.经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复核,评审标准、结果无误。
综上,本(单位)认为,本次评标过程和评审标准是公正、合理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16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现答复如下:_贵司提出的质疑不成立_。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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