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永金街排水治涝工程(EPC)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450681ZB2012037
三、招标单位名称: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 址:东兴市河堤路60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0-618868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福海路31号
联系人:陈妙 联系电话:1397707089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六、更正日期:2021年1月28日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原内容为:“(1)本工程设计费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除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外)。……(6)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82.3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同时以投标报价作为参考依据,工程结算时以财政局投资评审的工程单价×工程量结算,但在合同实施及结算过程中,若结算价高于投标总价,则按本项目投标总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发包人要求超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的,超出部分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现更改为:“(1)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6)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82.3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同时以投标报价作为参考依据,工程结算时以财政局投资评审的工程总价结算,但在合同实施及结算过程中,若结算价高于投标总价,则按本项目投标总价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发包人要求超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的,超出部分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4条,原内容为:“4、 本合同采用 t固定单价 ¨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现更改为:“4、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t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
3、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10时30分”,现更改为:“2021年2月23日11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