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车务段电动三轮车及配套电池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WJHCWXJ20200101
一、(A)招标条件(委托招标)
受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_____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车务段电动三轮车及配套电池询价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B)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车务段电动三轮车及配套电池询价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注册登记。
2. 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性能经检测符合标准规定。供应商能提供良好的售后及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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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 1.15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车务段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1月27日09时50分起至2021年2月1日13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机、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车务段218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车务段218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车务段218室
电话:13579656850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招标操作人
电话:13579656850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哈密车务段
日期:2021年1月27日